—— 通知公告 ——
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须具备在会员中具有代表性;能行使会员权利,展行会员义务;支持协会工作;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等。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Copyright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25号湖南省委蓉园五号楼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1354号 电话:0731-82295940 邮箱:1051493839@qq.com 湘ICP备2020018428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