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百廉•书记读”第94篇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印发
2018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做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条件,《条例》明确规定,“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新修订的《条例》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篱笆。将中共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凝练为纪律规定,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进来。同时,适应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增加了多处纪法衔接的规定。
△ 严守纪律底线
新《条例》的颁布施行,有助于不断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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