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百廉•书记读”第55篇 | 中央对“裸官”进行集中清理
2014年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加强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
《办法》中首次明确了对“裸官”进行清理的要求:“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等5类重要岗位任职,要求已在所列5类岗位任职的“裸官”,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其谈话,或者动员其配偶、子女回国,或者调岗。
△ 漫画:清理“裸官”
同年3月,中央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的管理监督。
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基本完成了对副处级以上“裸官”的清理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相关情况,近千名领导干部岗位被依规调整。
中央强力治理“裸官”的行动,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官员外逃这一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隐患问题,为建立一个良好的政治权力生态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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