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百廉•书记读”第53篇 | 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2014年1月13日至15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举行,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这是中共十八大后中央纪委的重要工作部署,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新方向。大力推进“三转”,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推进更加科学有效。
△ 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
中央纪委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提出并带头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先后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两轮调整优化,在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形成了鲜明的工作特点,取得明显成效。
在中央纪委带领下,地方纪委积极抓“三转”、强“主业”、树形象。比如,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2065件次;初核线索15809件,同比上升86.9%;立案调查7291件、7596人,其中,查处地厅级干部38人、县处级干部4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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