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百廉•书记读”第38篇 | 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
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报告首次提出“反腐倡廉建设”,将之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为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
党章增写了“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体现了坚决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十六字方针”以党内根本大法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日后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思路。
△北京天安门广场中共十七大标语鲜艳夺目
十七大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上升为“准则”,促使防止利益冲突要求落实到了具体业务中,出台巡视工作条例、干部问责规定等,促进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从2007年至2012年间,纪律检查机关查处了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等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表明了中央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强决心。
责任编辑:hnp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