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百廉•书记读”第6篇|八七会议要求从严惩办破坏纪律者
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后,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为挽救革命挽救党,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提出了著名的“枪杆子里出政权”论断,通过了《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
◎位于汉口三教街41号的中共八七会议会址
《议决案》对新形势下的党员作出了严格规定:“党部机关之一切决议及决定、调遣等等,应当绝对的服从,一切党员,不论其地位如何都应如此。凡破坏纪律者,都应从严惩办”。
八七会议后,湖北、满洲、四川等省相继成立监察委员会,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严格执行党纪,消除叛徒和意志不坚定者。包括给予国民革命军独立第十四师党代表包惠僧留党察看处分,铲除山东区执行委员、大叛徒、大贪腐分子王复元等。
◎八七会议(油画)
同时,无数纪检监察工作者前赴后继、勇往直前,英勇牺牲。1927年11月11日深夜,王荷波等共产党人被敌人秘密杀害,年仅45岁。1928年5月1日,被毛泽东同志称为“我党唯一的女创始人”、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向警予被敌人杀害,时年3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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